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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人未办理就业证的,能否主张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外国人未办理就业证的,能否主张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根据《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第五条规定:“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须为该外国人申请就业许可,经获准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以下简称许可证书)后方可聘用”。

外国人,在中国提供劳动活动,虽然广州公司没有为其购买社会保险,但由于其没有办理就业证,属于违法就业,依法主张经济补偿金是得不到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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