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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金计算

上海经济补偿金应该这么算,你知道吗

发布时间:2014-12-27 15:22
一.经济补偿金计算公式
经济补偿金=月工资基数×补偿月份数

二.月工资基数的怎样计算?
1.原则:月工资基数是指,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正常出勤的平均工资。工作不满12个月,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2.上限:月工资基数最高不超过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超过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按照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计算。
3.下限: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4.正常出勤:劳动者病假、工伤、女工孕期、产假期等属于非正常出勤,这期间的工资不能作为月工资基数计算的依据,应当将非常正常出勤月份和相应的工资剔除。《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11条
5.工资范围: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可以理解为正常上班,用人单位发放给劳动者的全部货币。
我认为这其中还包括城镇社会保险中个人缴纳部分,但不包括城镇社会保险中单位缴纳部分和向国家缴纳个人所得税。可以表达为:
工资=基本工资+各种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绩效工资……)+各种奖金(提成奖金、节日奖金、季度奖、年终奖……)+津贴(伙食补贴、通讯费补贴、交通费补贴……)+城镇社会保险中个人缴纳部分。

三.补偿月份数怎样计算?
1.原则:在用人单位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满一年但是满半年的,支付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2.上限: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超过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经济补偿月份数最多不超过12个月。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不超过上年度本市月平均工资的3倍,经济补偿月份数按照“1.原则”的规则计算,不受12个月的限制。
举例:
甲在A单位工作3年7个月,月工资人民币2000元。3年部分为3个月经济补偿金,剩余7个月已经超过半年,应当按照1年计算。因此,甲的经济补偿为4个月。
乙在B单位工作2年1个月,月工资人民币2000元。2年部分为2个月经济补偿金,剩余1个月不满半年,应当支付半个月经济补偿金。因此,乙的经济补偿2.5个月。
丙在C单位工作13年,月工资人民币2万元。由于丙的工作年限已经超过12年,月平均工资超过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倍,因此丙的经济补偿金为12个月。
丁从2005年1月1日进入单位,于2009年12月31日终止劳动合同,由于跨越2008年1月1日,因此丁的经济补偿金只能从2008年1月1日起算,丁的经济补偿为2个月。

四.经济补偿金的分段计算?
分段计算情形一:《劳动合同法》实施前后经济补偿金的基数和年限都不封顶
1.适用类型:医疗期满解除;客观情况变化解除;经济性裁员;企业破产解散。
2.经济补偿金年限:从入职计算至离职。
举例一:
甲从1988年1月1日进入单位,2010年4月30日因医疗期满被依法解除合同,其平均月工资为5000元。
经济补偿金的基数:5000元。  
经济补偿金年限= 1988.1.1-2010.4.30=22年4个月(按22.5个月计算)  。
经济补偿金:5000元×22.5个月=112500元。
分段计算情形二:《劳动合同法》实施前封顶,实施后后经济补偿金的基数和年限不封顶
1.适用类型:协商一致解除;不能胜任解除;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未按照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 。
2.工作年限:2008年1月1日前按照12年计算,2008年1月1日后按实计算。
举例二:
乙从1988年1月1日进入单位,2010年4月30日因不能胜任被解除合同,其平均月工资为5000元。
经济补偿金基数:5000元。 
经济补偿金年限:12个月(2008前)+2.5个月(2008后)=14.5个月。  
经济补偿金=5000元×14.5=72500元 。
分段计算情形三:《劳动合同法》实施前不封顶,实施后后经济补偿金的基数和年限封顶
1.适用类型:医疗期满解除;客观情况变化解除;经济性裁员;企业破产解散。
2.工作年限:2008年1月1日前按实计算,2008年1月1日后按实计算但不超过12年(2020年前不会发生)。
3.经济补偿金基数:2008年1月1日前按实计算,2008年1月1日后按照上一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计算。
举例三:
丙从1988年1月1日进入单位,2010年4月30日因经济性裁员被依法解除合同,其月平均工资为20000元。 
2008年前经济补偿金数额:20个月×2万元=40万元。  
2008年后经济补偿金数额:2.5个月×10698元=26745元。 
经济补偿金总额=40万+26745=426745元。
分段计算情形四:《劳动合同法》实施前封顶,实施后后经济补偿金的基数和年限也封顶
1.适用类型:协商一致解除;不能胜任解除;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未按照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 。
2.工作年限:2008年1月1日前按照12年计算,2008年1月1日后按实计算但不超过12年(2020年前不会发生)。
3.经济补偿金基数:2008年1月1日前按实计算,2008年1月1日后按照上一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计算。
举例四:
丁从1988年1月1日进入单位,2010年4月30日因不能胜任被解除合同,其月平均工资为20000元。
2008年前经济补偿金数额:12个月×2万元=24万元  
2008年后经济补偿金数额:2.5个月×10698元=26745元。  
经济补偿金总额=24万+26745元=266745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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