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时,企业可以和新员工约定试用期,考核员工是否符合用人单位的标准,在试用期内,企业 除了严格遵守法定的期限和待遇规定外,还要熟练掌握试用期解除合同的依据和操作技巧。
企业在试用期最常见的理由是“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而这个理由并不必然成为法定的理由。企业在试用期行使法定解除权,需要遵守法定的依据和程序。
1、公司必须明确录用条件,也就是达到什么标准才予以转正,反之要有劳动合同终止的规定和约定;
2、经过法定的程序,企业最好有《试用期不合格通知书》通知对方,且此通知书及《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最迟在试用期最后一天送达,此前还需要通知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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