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在中国就业需办理的手续
外国人在中国就业,是指没有取得定居权的外国人在中国境内依法从事社会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行为。《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是目前对外国人在中国就业进行管理和规范的主要依据,该《规定》对于外国人就业的申请条件、程序、审批和劳动合同的管理等作出了全面规定。
一、外国人就业的条件
外国人在中国就业须具备下列条件:
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
具有从事其工作所必需的专业技能和相应的工作经历;
无犯罪记录;
有确定的聘用单位;
持有有效护照或能代替护照的其他国际旅行证件。
外国人取得在中国就业的资格,需要事先经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行政部门审批,除满足上述条件外,行政部门在进行审批时,会着重审査企业拟聘用外国人所从事的岗位。根据《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从事的岗位应是有特殊需要,国内暂缺适当人选,且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岗位。
二、外国人就业的程序
根据《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外国人就业手续的办理应遵循如下程序:
1.申请就业许可
在外国人入境之前,用人单位应先为该外国人申请就业许可,经获批准并取得《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以下简称“许可证书”)后方可聘用。
2.发出通知签证函
用人单位获准聘用外国人后,须由单位向拟聘用的外国人发出通知签证函及许可证书。
3.申请职业签证
获准来中国就业的外国人,应凭劳动行政部门签发的许可证书、单位的通知函电及本国有效护照或能代替护照的证件,到中国驻外使、领馆处申请职业签证。
4.办理就业证
用人单位应在被聘用的外国人入境后15日内,持许可证书、与被聘用的外国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其有效护照或能代替护照的证件到原发证机关为其办理《外国人就业证》(以下简称“就业证”),并填写《外国人就业登记表》。
5.办理居留许可
已办理就业证的外国人,应在人境后30日内,持就业证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居留证。居留证件的有效期限可根据就业证的有效期确定。
持有就业证和居留许可的外国人方可在中国合法就业,并受中国法律保护。实务中,外国人持职业签证入境后,还需要先到指定的医疗机构体检,体检合格后,方能办理就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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