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者共同点是档案、职称、社保、税收、工资等均由第三方代办,实际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区别是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具有劳动法律规定的权利义务关系。人事代理、外包机构与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关系,人事代理、外包和劳动者的权利义务关系不是法律规定的,而是与实际用人单位约定的,不属于劳动法调整的范围。由于劳动合同法对劳务派遣这一用工方式的严格限制,企业一定会寻找新的替代方式,而人事代理、外包开始成为企业理想的选择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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