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的订立时间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可以在用工前,也可以在用工开始的同时,但最迟必须在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合同。
解读:劳动关系的建立以订立劳动合同的时间为准吗?
不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也就是说,确立双方劳动关系的时间点是用工之日,而非签订劳动合同之日。一般来说,劳动者根据录用通知书上的约定或用人单位的指令到单位报到的第一天,即为用工之日,而不看是否从事了具体的工作或签订了劳动合同。
参加岗前培训能否认定是建立劳动关系?
2008年6月,张某应聘到某房地产公司担任售楼人,正式上岗前,公司告知张某,根提公司的规定,新员工上岗前应参加为期1个月的岗前培训,由于培训期间不算正式工作,因此,这1个月只发给张某500元生活费。培训期满后,公司根据张某在培训期间的表现,决定是否聘用。张某不同意公司的做法,向公司提出异议。
【律师点评】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所谓“用工”,是指用人单位实际上开始使用劳动者的劳动力,劳动者开始在用人单位的指挥、监督、管理下提供劳动。用工之日,通俗地讲,就是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开始上班的那一天。
岗前培训,根据《劳动法》的规定,既是劳动者的权利,也是用人单位的义务。同时,岗前培训也是劳动者受用人单位指派参加的,即使没有参加正式的工作,也应视为劳动者提供了“用工”。
因此,本案中,张某自第一天参加培训时起就与公司建立了劳动关系,公司的做法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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